國際貿易的障礙,在各國紛紛加入WTO後而降低許多。也因此,許多中小企業不敵國際企業的競爭,而紛紛關廠倒閉。再加上製造的機械化,資訊處理的電腦化,勞力密集產業外移,及企業為節省人力成本而精簡人事;工作機會,整體而言,長期必然呈現負成長的趨勢。
為解決此問題,一般人的思考方向,不外乎是如何刺激經濟,擴大就業市場需求。個人在此有不同的思維方式,即朝減低工作的需求思考,而「半職制」即是達成此目標的好方法。此制乃指一個人上班之工時,不如一般全職的員工,但仍享有依其工時等比例的全職員工福利。例如一個員工,每天只上半天班,則他仍可享有一般員工一半的年終獎金及退休金;若每週只上三天班,則領五分之三的福利。
在現代社會,許多家庭,尤其年輕人,都需靠雙薪才能維持一個家庭。再加上現在企業為精簡人事,而選擇以要求員工加班,來代替增募新人而使台灣已成為世界上工時最長的國家。因此,許多年輕人選擇工作一段時間便辭職休息,或繼續讀書深造。而一些年輕家庭,為維持家計,便無法如此瀟灑。一天辛勞的工作後,回家還要整理家務,對子女教育,自然略顯心有餘而力不足。
今天,若是由政府首先實施、倡導半職制,則將可釋放出大量的工作機會,降低大量的失業人口,並進而減低家庭間的貧富差距。非全職卻還有福利,則可吸引許多婦女及已退休者之二度就業,進而減少對外勞的需求。此外,若“鑰匙兒童”減少,親子間的情感交流時間增加,則青少年犯罪率、自殺率必然逐年下降,而學子的成績、品格也會有所提升。
父母若有時間建立子女們正確的價值觀、人生觀,其長大後才不會短視近利的一切向錢看,而不重家庭親情、社會公益,連自身健康都不知重視。等老了百病纏身且無人可依時,才後悔年輕時之觀念誤差,實為時已晚。
但為確保順利推動,除本制本身具保障非全職者福利的誘因外,尚須其他制度加以配合。例如「恢復夫妻合併報稅」及「加大各稅賦級距的賦稅差異」。由於高知識或高社經地位者往往互相通婚,加上工作機會的減少,而使得家庭間的貧富差距大幅增加。而根據個人瞭解,即使公認「最自由且崇尚個人主義」的美國,賦稅也採夫妻合併申報制。當一個家庭的收入到達某一級距,稅賦負擔就需大幅增加時,也能誘使夫婦中之一人選擇半職制。
現行制度是全職者一到一定年齡,或生重病、受傷便可退休;筆者認為可改為退休前先經過作半職,再退休,而退休福利則根據全職時的福利計算。例如六十歲可退休,可改為六十歲時可選擇是否要作半職,七十才強迫退。生重病或受傷者也有權選擇改為半職,或調至較輕鬆部門,但退休福利仍根據全職時的福利計算。如此可減低人事成本,並使經驗豐富者更能有機會留下扮演顧間或指導新進之角色。此外,增加半職者人數,使有意找半職工作者更易找到互相配合者。例如在美國在台協會便有兩位同事皆是為人母者,而彼此可互為搭配半職。
「衣食足,則知榮辱 」。失業率問題解決了,人們才較容易想到心靈提升;父母的時間足了,才有餘力加強子女道德教育。故,要達大同世界的理想,除了靠無形的道德力量,也要靠有形的國家制度。
為解決此問題,一般人的思考方向,不外乎是如何刺激經濟,擴大就業市場需求。個人在此有不同的思維方式,即朝減低工作的需求思考,而「半職制」即是達成此目標的好方法。此制乃指一個人上班之工時,不如一般全職的員工,但仍享有依其工時等比例的全職員工福利。例如一個員工,每天只上半天班,則他仍可享有一般員工一半的年終獎金及退休金;若每週只上三天班,則領五分之三的福利。
在現代社會,許多家庭,尤其年輕人,都需靠雙薪才能維持一個家庭。再加上現在企業為精簡人事,而選擇以要求員工加班,來代替增募新人而使台灣已成為世界上工時最長的國家。因此,許多年輕人選擇工作一段時間便辭職休息,或繼續讀書深造。而一些年輕家庭,為維持家計,便無法如此瀟灑。一天辛勞的工作後,回家還要整理家務,對子女教育,自然略顯心有餘而力不足。
今天,若是由政府首先實施、倡導半職制,則將可釋放出大量的工作機會,降低大量的失業人口,並進而減低家庭間的貧富差距。非全職卻還有福利,則可吸引許多婦女及已退休者之二度就業,進而減少對外勞的需求。此外,若“鑰匙兒童”減少,親子間的情感交流時間增加,則青少年犯罪率、自殺率必然逐年下降,而學子的成績、品格也會有所提升。
父母若有時間建立子女們正確的價值觀、人生觀,其長大後才不會短視近利的一切向錢看,而不重家庭親情、社會公益,連自身健康都不知重視。等老了百病纏身且無人可依時,才後悔年輕時之觀念誤差,實為時已晚。
但為確保順利推動,除本制本身具保障非全職者福利的誘因外,尚須其他制度加以配合。例如「恢復夫妻合併報稅」及「加大各稅賦級距的賦稅差異」。由於高知識或高社經地位者往往互相通婚,加上工作機會的減少,而使得家庭間的貧富差距大幅增加。而根據個人瞭解,即使公認「最自由且崇尚個人主義」的美國,賦稅也採夫妻合併申報制。當一個家庭的收入到達某一級距,稅賦負擔就需大幅增加時,也能誘使夫婦中之一人選擇半職制。
現行制度是全職者一到一定年齡,或生重病、受傷便可退休;筆者認為可改為退休前先經過作半職,再退休,而退休福利則根據全職時的福利計算。例如六十歲可退休,可改為六十歲時可選擇是否要作半職,七十才強迫退。生重病或受傷者也有權選擇改為半職,或調至較輕鬆部門,但退休福利仍根據全職時的福利計算。如此可減低人事成本,並使經驗豐富者更能有機會留下扮演顧間或指導新進之角色。此外,增加半職者人數,使有意找半職工作者更易找到互相配合者。例如在美國在台協會便有兩位同事皆是為人母者,而彼此可互為搭配半職。
「衣食足,則知榮辱 」。失業率問題解決了,人們才較容易想到心靈提升;父母的時間足了,才有餘力加強子女道德教育。故,要達大同世界的理想,除了靠無形的道德力量,也要靠有形的國家制度。